日前,宝马(中国)汽车贸易有限公司、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根据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》的要求,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,决定自2014年8月25日起,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宝马3系汽车,共计15,474辆:
(一)宝马(中国)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进口的1999年6月至2006年8月生产的宝马3系汽车,共计1,877辆;
(二)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2003年4月至2005年6月生产的宝马3系汽车,共计13,597辆。
召回原因:由于供应商制造原因,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在潮湿地区使用一段时间后,前排乘客侧正面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可能会发生故障,气囊无法正常打开,气体发生器金属外壳被撕裂,有伤及前排乘客或其它车内人员的风险,存在安全隐患。
解决方案:免费更换前排乘客侧正面安全气囊模块,以消除安全隐患。
▲ 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发布的召回信息。
宝马(中国)汽车贸易有限公司、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主动联系相关车主,安排维修事宜。用户可以拨打宝马客户服务热线400-800-6666进行咨询。用户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(www.aqsiq.gov.cn)、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(www.dpac.gov.cn)了解更多信息。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:010-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。 (汽修证 郑鑫洁)